柳華文
【摘要】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權的基礎,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人權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人權,是當今世界各國及其人民的共同理想。人權不僅是政治概念,也是法律概念;不僅是法律概念,也是文化概念。關于什么是人權、如何促進和保障人權的制度及其實踐不斷發(fā)展,人權已成為一個系統(tǒng)的、具有豐富內涵和廣泛外延的重要概念。不同國家文化差異客觀存在,我們要正確認識和把握這種差異對于人權認識和實踐的影響。
【關鍵詞】整體聯系,法治、發(fā)展、人權相輔相成
中國文化注重整體思維,從宏觀角度和系統(tǒng)觀念出發(fā),關注整體聯系和客觀規(guī)律。在人權領域,中國文化更具整體觀和大局觀。
不論具體的文化和制度差異如何,法治、發(fā)展、人權是現代國家發(fā)展的三個重要維度,三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法治是人類社會治理的一個基本經驗。只有良法善治,才是好的法治。什么是良法善治?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法治要尊重和保障人權。法治也無法單兵突進,只能根據本國實際,與發(fā)展任務和發(fā)展水平相適應才切實可行。
發(fā)展是人類社會的永恒主題。對發(fā)展來說,最好的發(fā)展是可持續(xù)發(fā)展,是以人為本的發(fā)展,不能見物不見人??沙掷m(xù)發(fā)展是追求人與自然、人與人和諧共處的發(fā)展。法治可以鞏固發(fā)展經驗,保障和引領可持續(xù)發(fā)展。
人權是人類社會發(fā)展的產物。對人權的實現來說,同樣不能簡單化、口號化,依法推進是基礎,經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則提供條件和保障。
所以說,人權是一個重要的社會現象,與特定國家和地區(qū)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關聯。不能簡單、抽象地討論和考察人權,而要有整體思維,將人權放在特定的歷史和社會發(fā)展階段上綜合分析。
人權是價值,是理念,是目標。實現人權的路徑,保障和促進法治、發(fā)展、人權的具體制度和實踐則要因時因地制宜。在這方面,有的西方國家自我賦權,動輒對其他國家的人權狀況進行簡單粗暴的人權“有沒有”“好不好”的評判和指責,這是政治化和簡單化的做法,是借人權搞政治操弄,缺少建設性,會破壞人權領域在平等和互相尊重基礎上開展的對話與合作。
美國搞人權外交是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的,既通過其國會或國務院,也通過國際非政府組織,以發(fā)布相關決議、定期發(fā)布專題或者綜合性質的國別人權報告等為表現形式。這造成國際人權領域的一個特殊現象,個別國家自詡為人權評判者,利用話語霸權,推行其人權話語,開展價值觀外交,將人權工具化甚至是武器化。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是自私的,不是為了在世界范圍內促進人權,而是借人權搞人權外交,基于外交上的政治立場,對其他國家進行政治施壓、抹黑和攻擊。
對此,國際社會看得越來越清楚。2006年,作為聯合國改革的一個重要成就,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撤銷因政治對抗嚴重而飽受詬病的人權委員會,新設追求非政治性、非選擇性、非對抗性的人權理事會。這是國際人權治理的一個重要進步。美國政府對此很不滿意,當年就退出了首屆人權理事會成員國的選舉,表現出我行我素和單邊主義的一貫做派。
共同追求,人權體現人類文明的歷史進步
尊重和保障人權不僅是一種人文關懷,同時也要以科學精神來看待人權,尊重社會運作和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馬克思主義認為,人具有社會屬性,人權是歷史的、具體的、現實的。反過來說,人權不是絕對的,不存在放之四海皆準的人權制度和實現模式。
客觀地說,一個國家的發(fā)展繁榮需要國內特定社會環(huán)境中的人民發(fā)揮聰明才智,依靠腳踏實地的努力和勞動來實現。內因是主要和決定性的。因此,人權本身主要是國內事項,不可能依靠他國援助、施予而直接改變國內發(fā)展水平,從根本上改變發(fā)展面貌,實現人權目標。也因此,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應尊重特定國家和人民求生存、謀發(fā)展的實際需求和真實愿望,尊重他們的意愿和選擇,尊重他們的智慧、勞動和付出。
國際人權法正式和整體性的出現是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聯合國成立之后的事情。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誕生是歷史性的成就,是東西方國家、來自世界各大洲的國家、大國和小國共同參與起草和制定的,反映了不同文明、不同背景的國家在經歷戰(zhàn)爭創(chuàng)傷之后痛定思痛,共同追求和平、發(fā)展和人權的愿望?,F在,該宣言已被翻譯成500多種語言。一些國家在參與國際文書起草時會有自己當時特定的立場和動機,雖然有不同的政治、利益考量,但是相關國際文書通過后,就有了自身價值和發(fā)展軌跡,遠遠超出個別或者少數國家的立場和動機,具有廣泛和深遠的影響。
人類文明發(fā)展不是直線上升的,而是充滿著曲折。戰(zhàn)爭伴隨著人類歷史。在科技發(fā)展、生產力不斷出現質的飛躍之后,人類的解放和發(fā)展逐漸達到了新境界。以和平與發(fā)展為時代主題的國際形勢來之不易,而且歷史并不很長。在世界許多國家,充分認可人的政治上、法律上的獨立主體地位和人權的歷史都不算悠久,有的還非常短暫。比如,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是進入21世紀后才起草和通過的。婦女擁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在許多西方發(fā)達國家的歷史并不長。許多人權進步在今天感覺是自然的、當然的,可是在歷史上并非如此。在古羅馬,不是所有人都是公民,只有一部分成年男性才是,婦女、兒童、奴隸并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
歷史是人類的歷史,人是社會生活的主角,人民是歷史的創(chuàng)造者,也是時代進步的推動者。重視人,促進人的解放和發(fā)展,促進人類團結進步,是不同國家人民的共同追求。比如,重視個人和人民的思想在不同文化中都有體現。“民惟邦本”是中國古代政治哲學中的一個重要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中國儒家文化所倡導的,在其他文化中也有類似說法。關心照顧婦女、老人和兒童等思想在中國和其他許多國家的文化中也都存在。
當今的國際人權法和許多國家的國內法律制度都倡導全面的、嶄新的人權理念和人權觀。為此,必須破除陳規(guī)陋習,比如重男輕女、歧視特定人群等陳舊的文化觀念和做法。關于人權的實現和保護,在世界各國既存在共性,也存在個性。從整體上說,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文化和實踐是人類文明的共同成就。
守正創(chuàng)新,推動全球人權治理健康發(fā)展
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國推進人權事業(yè)全面發(fā)展的過程,就是克服前進道路上各種困難的過程。具體來說,包括全面依法治國更加有效,發(fā)展更加均衡、充分等。西方國家的人權制度和實踐絕非是完美的。當今美國的政治極化和分裂,金錢政治、槍支泛濫、種族歧視與種族矛盾等,都是突出而又難解的嚴重社會問題。可以看到,社會歷史和文化不同,面臨的問題也不一樣。尊重和保障人權,在世界范圍內都是機遇和挑戰(zhàn)并存。
不同國家、不同地區(qū)的發(fā)展不是同步的,甚至差距巨大,在政治和法律制度上的差異也是客觀存在的。在國際場合,不同國家的差異、分歧由于各種原因可能被放大,還可能走向極端化。一些西方國家重視公民和政治權利,忽視、貶低發(fā)展中國家對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重視,這是非常偏頗的。
我們不能被個別國家搞人權外交的做法干擾,而要堅定我們對人權、對國際人權合作和治理的正確認識和理解。不同國家的國情、文化背景、社會發(fā)展差異客觀存在,因而人權領域的觀念差異及具體主張的分歧、爭論和交鋒仍然難以消除。國際人權法構成一個具有法律規(guī)范性特征的工作框架。在聯合國體系內開展基于國際人權法的討論和實踐,團結越來越多的國家,應對人類面臨的種種風險和挑戰(zhàn),推動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權治理,有利于促進全球人權事業(yè)發(fā)展。
當代中國人權觀把馬克思主義人權觀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相結合,總結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成功經驗,借鑒人類優(yōu)秀文明成果,順應時代潮流,是對人類人權文明的積極貢獻。中國弘揚和平、發(fā)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主張各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人權交流與合作,以合作促發(fā)展,以發(fā)展促人權。中國愿意與世界各國一道,促進全球人權治理,積極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人權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